本Web予約システムは、東急リゾーツ&ステイ株式会社が管理・運営を行い、利用者の皆様にご提供する、インターネット上のレンタル・スクールの事前申し込みサービス(以下「本サービス」と称する)です。利用者の皆様におかれましては、本サービスのご利用に際しまして、以下に定める「利用規約」(以下「本規約」と称する)を必ずお読みいただくようお願いします。
另外,本规则的内容根据需要可能会有变更。
使用本服务时,请确认本页所登载的最新版本的本规则。若用户使用了本服务,则视为用户同意变更后的本规则。
一、本公司
本規約において「当社」とは、本サービスを管理し運営する、東急リゾーツ&ステイ株式会社を指します。
二、用户
在本规则中,“用户”是指本服务的所有使用者(包括本服务的注册会员)。
- (一)关于经营者、出租、教学,本规则中的“经营者”是指提供下述第二款及第三款所规定的出租及教学服务的各公司。
- (二)本规则中的“出租”是指在本公司经营的滑雪设施中由本公司提供的滑雪单、双板装备的出租服务。
- (三)本规则中的“教学”是指在本公司运营的滑雪设施中由本公司或其他公司提供的滑雪单、双板教学服务。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用户。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用户同意本规则,用户有责任和义务切实遵守本规则。
四、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
- (一)使用本服务时,需要通过互联网访问本服务的网站。
- (二)访问本服务的网站时,用户应根据自身的责任和经费情况,准备所需的设备、软件及通信手段等,并进行适当的设置和操作。
- (三)本公司不干预用户采用哪些装备、采取何种方式访问本服务的网站等。
五、关于会员注册及会员的使用
- (一)本服务仅适用于本服务的注册会员(以下简称“会员”)。
- (二)注册会员时,请各位用户遵守以下条件。
-
- 1.在本服务会员注册专用页面的事项栏内,输入真实准确的用户个人信息,并发送给本公司。
- 2.用户在第(1)步输入的信息发生变更时,请访问本服务的会员注册事项变更页面,进行适当地变更、修改。因未能及时变更、修改信息造成的纠纷,本公司概不负责。
- 3.本公司要求会员确认注册事项或提交证明材料时,会员应在本公司指定的期限内予以响应。
- (三)对于用户因违反前款规定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但本公司有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 (四)若用户违反了第二款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用户没有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时,本公司有权注销该会员的注册,并禁止该会员继续使用本服务。
- (五)本公司向会员发行使用会员服务所需的ID和密码。使用ID和密码所实施的行为,其责任由持有该ID和密码的会员本人承担。
- (六)本公司发行的ID和密码仅限会员本人使用,禁止向第三方转让、出借。
- (七)使用会员服务时,每位会员仅持有一组ID和密码。若本公司认为该会员可能同时持有多组ID和密码,本公司有权对该会员采取禁止使用会员服务等本公司认为必要的措施,且该会员无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的,本公司概不负责,也不接受任何赔偿要求。但本公司有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的除外,因本公司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产生的损失,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上述事项由本公司进行判断,且本公司无需向用户公开或说明判断依据。
- (八)会员可以随时退会。但请按照本服务规定的退会手续办理。
六、支付方式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按照以下各项规定支付本服务的使用费用。
- (一)使用本服务预约出租、教学进行支付(以下简称“事前支付”)时,需使用信用卡或按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 (二)使用本服务申请出租、教学,并在各设施的接待处进行支付(以下简称“当场支付”)时,需使用现金、信用卡或按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七、信用卡支付
- (一)关于信用卡支付,若个别商品规定仅限信用卡支付时,优先按规定执行。
- (二)使用信用卡支付时,仅限于使用用户本人(申请者与实际使用服务者不同的情况下指申请者)的信用卡。
- (三)用户不得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输入虚假的信用卡信息或采取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当的行为。用户的行为对本公司造成损害时,本公司有权向该用户索赔。
- (四)用户支付时使用或选择的信用卡因某些原因被信用卡公司拒绝支付或本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判断标准认为存在不当的使用行为时,本公司有权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变更支付方式、取消申请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措施,由此对用户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八、关于申请和取消
- (一)由经营者自行提供相关服务的,本公司不参与本公司以外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或任何相关事项。
- (二)用户自行通过本服务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出租、教学服务,关于申请内容等与经营者服务相关的咨询、要求等,用户应直接与该经营者联系。
- (三)若用户想要取消通过本服务实施的申请,应按照该申请项目经营者的取消政策支付取消费用及退款手续费。申请时您会看到注意事项提示,其中记载了上述取消政策的详细内容,在确定申请前请您务必仔细确认。
九、对本公司的担保
- (一)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违反本规定、侵犯第三方权益所造成的或连带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由用户承担解决问题所需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 (二)处理前项索赔和诉讼过程中,若本公司连带发生费用或支付了赔偿金等,用户应将该笔费用及赔偿金等(包括本公司支付的律师费用)补偿给本公司。
十、本服务的中止和关闭
- (一)发生下列各项情况时,本公司可以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中止或关闭本服务。但是,关闭本服务时,应尽可能在关闭前2周,通过本服务等方式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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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服务更改规格、实施检查时。除紧急情况外,应通过本服务公告相关信息。
- 2.提供本服务的系统发生故障时。
- 3.因第三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导致本服务出现故障或危险,须采取必要措施时。
- 4.由于首席电信运营商停止电信业务而无法提供本服务时。
- 5.存在违反本规则的事实,且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
- 6.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公司从运营角度判断,认为本服务需要暂时中断时。
- (二)因本公司中止或关闭本服务对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时,本公司概不负责。但是,本公司有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的除外,本公司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服务内容的変更
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变更本服务的内容。另外,因本服务内容的变更,对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或不利时,本公司概不负责。
十二、禁止事项
- (一)使用本服务时,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
- 1.侵害或可能侵害第三方或本公司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
- 2.侵害或可能侵害其他用户、第三方或本公司的财产或隐私的行为
- 3.除上述1、2项以外,造成或可能造成其他用户、第三方或本公司不利或损害的行为
- 4.违反或可能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 5.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行为或有犯罪可能的行为
- 6.未经本公司同意,通过本服务或基于本服务实施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或以营利准备为目的的行为
- 7.不当的申请,或让第三方进行申请的行为
- 8.提供虚假信息,冒充用户实施申请的行为
- 9.通过本服务或基于本服务使用或提供电脑病毒等有害程序的行为
- 10.违反或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11.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当的行为
- (二)若确认用户存在前款各项的行为,本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取消该用户的会员资格、取消申请、要求损害赔偿等必要措施。另外,用户应审慎注意不给本公司及第三方造成损害,万一造成损害,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三、免责事项
- (一)因通讯线路、电子设备故障等系统故障或第三方的非法访问等造成本服务中断、延迟或中止,或导致会员注册信息、申请信息等数据发生变更或丢失时,本公司概不负责。
- (二)用户与经营者之间发生问题、纠纷时,用户与该经营者应直接进行交涉予以解决,本公司对本公司以外的经营者引发的问题、纠纷等概不负责。
- (三)用户有违反本规则的行为时,对于因违反规定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十四、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
- (一)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另行规定的隐私政策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 (二)访问本服务时,为了给浏览的用户提供服务、检验通信量信息,会向用户的电脑发送被称为浏览器缓存(Cookie)的信息。此信息会保存在用户的电脑硬盘或存储设备上。Cookie信息仅限用于本公司HP的市场分析及提供各种服务,不会侵害客户的隐私。
十五、关于向本公司以外的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
本公司会将从各项申请中获得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申请对象即本公司以外的经营者。本公司以外的经营者仅在以下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个人信息,并约定其不得将该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
“为了提升出租、教学服务及其相关服务的水平”
十六、不担保
- (一)使用本服务,由用户自己负责。
- (二)本公司不对本服务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伪、准确性、时效性及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等事项提供任何担保。
- (三)本公司不对以下各项内容提供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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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服务能满足用户的期待
- 2.在提供本服务时,不出现任何漏洞、错误或故障
- 3.用户能够访问本服务
- 4.通过本服务获得的出租、教学服务及相关信息等能满足用户的期待
十七、知识产权
本服务所包含的文章、图像、程序和其他数据等(用户的评价除外)的所有权(所有权、知识产权、肖像权、公共权利等)属于本公司或享有该项权利的第三方,严禁用户以任何方法或形式,擅自对内容进行复制、复印、转载、转送、积累、销售、出版及其他超出用户个人使用范畴的行为。
十八、排除反社会势力
- (一)用户应向本公司明确保证,下列对象不属于任何反社会势力,也未让反社会势力使用自己的名义来签订本合同。下列对象和反社会势力的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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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象
- 自己、自己本公司的负责人、佣人、员工等、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
- 2.反社会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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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暴力团体、暴力团体相关企业、黑社会或类似的团体及其成员
- (2)因违反无差别大规模杀人团体相关法律而被处罚的人员
- (3)因有组织性的犯罪而被处罚,以及违反犯罪收益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犯罪收益隐匿及犯罪收益收受等行为或有此嫌疑的人员
- (4)贷款业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所定义的失信限制人
- (5)从事违反公益及社会批判工作的人员
- (6)威胁公民社会的秩序和安全,妨碍健康的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
- (二)除前款外,用户应向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实施下列各项行为,且今后亦无计划实施下列各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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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将本设施作为反社会势力活动的据点
- 2.通过自己或第三方,进行欺诈、实施暴力行为、威胁性言辞或提出超出法律范畴的不当要求等行为
- 3.假借本公司之名或本公司的影响力,妨碍第三方业务或毁坏第三方信用的行为
- 4.不论以何种名义,从暴力团体等反社会势力处引进资本、资金或构筑关系的行为s
- 5.不论以何种名义,向暴力团体等反社会势力提供资金的行为
- 6.有暴力团体等反社会势力参与用户的经营
- 7.用户的关联公司或关联人与反社会势力存在交流
- 8.在本设施内或外,有严重的粗鲁或粗暴的言行,或有实施威胁的行为,令本公司及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感到不安
- (三)本公司合理判定用户违反上述两款时,有权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限制和停止该用户使用本服务,用户对此不能提出异议。
- (四)用户因第三款受到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 (五)本服务因第三款受到限制或被迫中止时,所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本公司概不负责。
十九、依据法律及管辖范围
本规则的依据法律为日本法,本规则及本服务的用户与本公司的一切纠纷,由东京地方法院或东京简易法院作为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20】規約の変更
- 1.この利用規約は、変更され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 2.変更を行う旨及び変更後の利用約款の内容並びに効力発生時期は、効力発生時期が到来するまでに、インターネット又はその他相当の方法により周知します。
2019年10月1日 制定